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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新闻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
    07 2021-07
    2021年中秋、国庆慰问物资项目推介公告 我院拟对2021年中秋、国庆慰问物资项目组织推介会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。 一、项目名称 2021年中秋、国庆慰问物资项目。 二、资质要求 1、投标单位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的基本规定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,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。 2、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(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)复印件加盖公章。 3、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,近三年有过类似服务业绩,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(合同或中标通知书。)
    17 2021-06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 古田院区食堂电梯井道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:2021-2 招标项目:古田院区食堂电梯井道加固项目 采购预算:人民币 9.55 万元 施工地点:武汉市第四医院古田院区 工期: 25天 质保期:2年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: 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: (一)投标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: 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.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
    15 2021-06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 更正公告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 1.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2021-4 2.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武汉市第四医院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 3.首次公告日期:2021年06月08日 二、更正信息: 更正事项:☑采购公告 □采购文件 □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:本项目于2021年06月08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官网发布了招标公告,现将原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: 变更前:报名时间: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,每天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,开标时间另行通知。 变更后:报名时间:2021年6
    08 2021-06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 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招 项目编号:2021-4 招标项目: 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 项目服务期:一年 采购预算:人民币 9 万元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: 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: (一)投标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: 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    08 2021-06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 终止公告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:2021-3 采购项目名称:武汉市第四医院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 二、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于2021年06月03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官网发布了招标公告,现因采购计划调整,采购终止。 三、其他补充事宜 / 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 1.采购人信息 名 称:武汉市第四医院 地 址: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473号江汉一桥旁 电 话:招标办027-68835114/药剂科027-68834993 2.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:招标办刘向红/药剂科刘立 电 
    03 2021-06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 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招 项目编号:2021-3 招标项目: 2021年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配送商遴选 项目服务期:一年 采购预算:人民币 9 万元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: 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: (一)投标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: 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    29 2021-04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章程与工作程序 武汉市第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章程与工作程序   武汉市第四医院伦理委员会于2008年9月16日成立,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/修订工作符合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0年),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(2010年),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16年)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》(2010年),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(2016年)等法规、政策与指南的规定,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运作遵循SOP。   伦理委员会设置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2名,委
    29 2021-04
    武汉市第四医院第四届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武汉市第四医院第四届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如下: 主任委员:袁英红 副主任委员:林  梅  彭晓红 委员:陈  明  陈  媛  丁祥武  董骏武  杜艳华 冯觉平  胡建武  胡立群  黄利红  李丽平 彭定凤  彭俊红  任立权  沈  伟  宋红萍 游  建  曾繁典  曾  吉  张青松  周  锐 秘书: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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